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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出臺政策扶持港口生產發(fā)展
近日,福州市政府出臺《2020年福州港口生產發(fā)展扶持政策》,推動各港口產業(yè)鏈供應鏈穩(wěn)定暢通,降低腹地企業(yè)、船公司運營成本,推動航線、箱量盡快恢復,促進福州港口生產,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福州港口生產的影響。
根據政策規(guī)定,福州將鞏固航線補貼,對經由江陰港區(qū)進出的遠、近洋航線分別給予200萬元/年、100萬元/年的航線補貼。同時,實行散改集補貼,對原以焦炭、煤炭、糧食類、工業(yè)鹽、化肥、河沙、硅砂(石英砂)及礦石類等散貨運輸為主貨物改為集裝箱運輸?shù),?00元/標箱的標準給予江陰港區(qū)集裝箱碼頭整體控股經營人補貼。此外,為完善以江陰港區(qū)為樞紐的支線運輸網絡,促使箱量向江陰港區(qū)集聚,促進內外貿箱量往江陰港集聚,將羅源納入江陰港區(qū)穿梭喂給港口(港區(qū))集裝箱增量補貼認定范圍,并在補貼審核系統(tǒng)中增加羅源港口代碼(CNFZL)。
據悉,該扶持政策適用范圍為羅源灣港區(qū)、閩江口內港區(qū)、江陰港區(qū)。政策執(zhí)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據了解,今年1至7月,福州港累計貨物吞吐量達1.34億噸,同比增長16.8%。
(福建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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